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庐州包拯——廉
 
 

后世子孙仕宦,有犯赃滥者,不得放归本家;亡殁之后,不得葬于大茔之中。不从吾志,非吾子孙。  ——《包孝肃公家训》

 

包拯,宋代庐州合肥(今属安徽)人,曾任天章阁待制、龙图阁直学士,故世称“包待制”、“包龙图”。包拯其人廉洁公正、立朝刚毅,不附权贵,铁面无私,且英明决断,敢于替百姓申不平,故有“包青天”及“包公”之名。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。知庐州时,执法不避亲党。
  包拯家训的核心思想:做人不能贪图功名利禄,为人要正直。
  包繶,包拯长子,官至太常寺太祝、通判潭州。包绶,包拯幼子,官至朝奉郎、通判潭州。包氏后裔多安守清贫,热心公益,其中,第二十九代孙包玉刚是香港企业家、慈善家,捐资助学,造福桑梓,被誉为“世界船王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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